2025年4月1日起,证监会恢复征收牌照年费。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38(2)条规定,所有中介人及持牌人士须于其牌照或注册证明书每年周年日期其后的一个月内缴付年费。如未能在到期日前全數缴付年费,则须就余额缴付附加费1,以及其牌照或注册可能会被暂时吊销或撤销2。

参考资料:
2025年3月14日通函:致中介人及持牌人士的通函 关于征收牌照年费的安排
《缴付牌照年费简易参考指南》
牌照年费 常见问题

中介人 / 持牌人士的类别受规管活动的类别3牌照年费
持牌法团除第3类外的受规管活动每类受规管活动 $4,740
第3类$129,730
负责人员除第3类外的受规管活动每类受规管活动 $4,740
第3类$5,370
持牌代表除第3类外的受规管活动每类受规管活动 $1,790
第3类$2,420
注册机构5除第3类及第8类外的受规管活动每类受规管活动$35,000

3  如有关人士进行的第7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是附带于其已获发牌或注册进行的第1类(证券交易)或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受规管活动,则该人士可获宽免就第7类受规管活动缴付年费。

5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19条并无规定认可财务机构须就第3类(杠杆式外汇交易)及第8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受规管 活动寻求注册。

即使中介人及持牌人士在周年日期后不再进行受规管活动,但仍须在该周年日期后缴付全期牌照年费。因此,中介人及持牌人士应在各周年日期前,评估是否有需要持有由证监会发出的牌照。

问3:我可如何查阅我的周年日期?

答:登入WINGS帐户后,你可点击“资料档案 – 牌照事宜”查阅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在“缴交年费/递交周年申报表的周年到期日”一栏内查看你的周年日期